丈夫早过世儿子可否继承祖产
来源:绍兴县报    发布时间:2007-08-29
  编辑同志: 

  我丈夫于2000年因病去世,给我留下一个才14岁的儿子。公公于2006年因交通事故去世,婆婆早年已经过世。公公生前只有我丈夫和我小叔子两个孩子。公公在1998年购买了一处楼房,现在被我小叔子占着。我听人说,我的儿子可以继承公公的一半房产,可是我小叔子坚持说我丈夫先于公公死亡没有权利继承财产。请问:我儿子能否继承公公、婆婆的房产? 读者 张女士

  张女士:

  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
  你丈夫作为你公公的子女先于你公公死亡,从法律上讲,你儿子就是你公公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,属于代位继承人,可以代位继承你丈夫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所以,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特殊情况,你儿子可以继承你公公所留下的楼房的一半份额。律师 王奇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