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同志:
我姐姐在上班补网扣时,由于自己操作不慎,手中的铁锥从右眼上划过,最终导致失明。在此后的手术和治疗中,工厂为我姐姐支付了所有费用,却拒绝了我姐姐的其他赔偿要求。我想问一下:我姐姐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?用人单位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?
读者 小黄
小黄同志: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你姐姐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。你姐姐可以先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,如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,作为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,即用人单位应对你姐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,而无需考查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。鉴于用人单位已支付了你姐姐前期相关的手术费,若经鉴定你姐姐的身体损害构成伤残,则用人单位还应继续向其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,否则,你姐姐应及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律师 王奇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