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人代为强行索要债务是否构成犯罪?
来源:中国网    发布时间:2006-12-31

  问:李某等人以给他人要债务为借口,强迫民工头给付2万元。因害怕李某等人缠事,该民工头即将近万元人民币交给李某等人。李某的行为是抢劫吗?盼答复! 

  答:法律允许在形势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,公民可以自力救济或者说是私力救济来维护自身权益。所谓自力救济,指由权利人自己或其辅助人,以强制力保护其权利,而排除实现权利障碍的行为。 自助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:(1)为保护自己的权利(2)形势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(3)采取的手段适当(4)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。 
  本案中,李要欠款并不是形势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,欠款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,而请他人要帐不是自力救济行为。 
  自力救济以保护自己权益为目的,对于救济的范围和手段都有严格的限制,对于李要欠款中采取威胁胁迫的方法获取他人财物的,对于属于欠款的部分可以不作为抢劫处理,但构成侵权或者其他犯罪的,仍然应当追究法律责任,对超过的部分,应当以抢劫来处理。 
  法律对自力救济有严格的规定,其目的就是防止私权的滥用,以私权代替公权而侵害他人利益的情况。(地平线律师事务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