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“村官”兼任团支部书记
来源:绍兴县报    作者:通讯员 袁祖    发布时间:2008-07-17

绍兴县探索基层党团共建新路子

  县委组织部、团县委日前决定,在具备条件的村(社区),推荐大学生村干部兼任所在村(社区)团支部书记,从而有效解决部分村(社区)团干部队伍老化、弱化问题。 

  大学生村干部兼任村(社区)团支部书记,原则上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,也可由上级团组织任命。大学生村干部兼任团支部书记后,主要职责是抓好村(社区)团组织规范化建设,重点配合镇(街)团委做好团员发展、团员统计、团费收缴、团报征订、团讯上报等工作,配合村(社区)党支部开展推优入党、推优荐才工作;积极服务村(社区)青年创业创新,主动服务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、青年星火带头人协会会员等青年人才,结合区域特色组织青年参加系列实用技术培训、项目信息沟通,帮助青年创业致富;努力推动村(社区)精神文明建设,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文化娱乐活动,不断丰富村民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。